本報訊(記者 蔣若靜)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本市9類殯葬服務納入政府定價目錄,其中,遺體接運費、存放冷藏費、火化費、骨灰存放費這4類殯葬基本服務收費,由市民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價格主管部門、市財政部門共同制定。另5類殯葬其他服務收費,即有償服務公墓墓穴租賃費、管理費,遺體整容、遺體防腐、吊唁設施及設備租賃費,由市民政主管部門制定。其他未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的殯葬服務項目收費實行市場調(diào)節(jié)價。
根據(jù)市民政局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殯葬服務收費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納入市定價目錄的殯葬服務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該文件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納入定價目錄范圍內(nèi)的殯葬服務收費包含9類,共包含4類殯葬基本服務收費以及5類殯葬其他服務收費。市民政局對其中的5類殯葬其他服務收費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與現(xiàn)行價格保持一致,正常遺體普通整容價格為150元/具;正常遺體防腐3日以內(nèi)(含3日)的為380元/具,3日以上(不含3日)至7日以內(nèi)(含7日)的為580元/具;不同等級的告別室價格從每小時100元到600元不等,休息室價格從50元到200元不等。
除了上述9類殯葬服務費用之外的其他服務項目將實行市場調(diào)節(jié)價,例如花圈、花籃、寫碑文、擦洗墓碑等服務費用,由殯葬服務單位依據(jù)市場自主定價。
市民政局要求,殯葬服務單位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費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價格的費用,嚴禁以任何形式捆綁、分拆或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也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費等方式變相限制喪屬使用合法的殯葬用品。
殯葬服務單位在提供相關服務時,應當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合同或協(xié)議,明確服務項目、服務內(nèi)容和收費標準等,不得收取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對不按價格管理政策,不實行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是強買強賣、捆綁銷售等違法行為,將嚴肅追究相關部門或單位的主體責任及相關責任人的直接責任。民政執(zhí)法部門也將加強對殯葬服務價格的執(zhí)法檢查,依法查處經(jīng)營者損害服務對象權益、擾亂價格秩序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