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面“間諜”設“存款換買酒”迷局
忽悠銀企雙方騙款1.5億
網友大呼:電視劇都不敢這么演!
“1.5億存款神秘失蹤案”水落石出
驚呆
2014年,瀘州老窖在農行存了2億元錢,但錢到期時,卻被銀行告知:賬戶上沒有這筆錢。
設局
“存款換買酒”:袁劍鳴安排張某、陳某冒充農行迎新支行員工,上門到瀘州老窖幫助其開戶,并簽訂"協定存款協議”,以“存款”換“買酒”為誘餌,獲取了瀘州老窯相關開戶所需資料。
當“雙面間諜”:冒充瀘州老窖和銀行簽了合同,并且偽造了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書、簽字和印鑒。
3次這樣的操作:袁劍鳴伙同朱某、黃某、陳某、張某等人獲取瀘州老窖公司資金共計2億元。
擔責
法院判決:對于瀘州老窖通過刑事執(zhí)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損失,由農行迎新支行承擔40%的賠償責任,中國農業(yè)銀行長沙紅星支行承擔20%的賠償責任,其余40%損失由瀘州老窖自行承擔。
近日,瀘州老窖1.5億元存款失蹤之謎,隨著主犯袁劍鳴的一審判決書的公布,清晰了起來。
當時的1.5億存款是怎么丟的?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查詢判決書發(fā)現,被告人袁劍鳴通過瀘州老窖和中國農業(yè)銀行長沙迎新支行的“資源互換”這一合作,分別在瀘州老窖、迎新支行的面前扮演“雙面間諜”,簽署虛假協議、存款證明,把2億元的存款裝在了自己的口袋里。
雖然網友大呼“電視劇都不敢這么演”,但記者發(fā)現,瀘州老窖在銀行“取不出”的存款遠不止這1.5億元。
根據今年4月26日披露的第一季季報,瀘州老窖共在三處儲蓄5億元存款涉及合同糾紛,已報請公安機關介入,并已對這5億存款計提了2億元壞賬準備。
在已判決這一案件里,瀘州老窖需承擔多少錢的責任?8月11日下午,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多次致電瀘州老窖董秘辦公室,不過至截稿時暫無回應。
1.5億存款蹊蹺失蹤?
公司擬提1.5億存款 銀行:賬戶上沒這筆錢
2014年,瀘州老窖在農行存了一筆錢,但錢到期時,卻被銀行告知:賬戶上沒有這筆錢。
這起被稱為“1.5億元存款神秘失蹤事件”不僅令白酒行業(yè)愕然,也震驚了整個資本市場。
2014年10月,瀘州老窖發(fā)布公告說:公司發(fā)現,在中國農業(yè)銀行長沙迎新支行存的1.5億元存款,取不出來了。具體而言,根據與農行長沙迎新支行的協議,瀘州老窖在2013年4月先后4次向公司的賬號匯入2億元。
存款到期后,第一筆5000萬的存款和利息都被瀘州老窖收回。但剩下的1.5億元存到期后的第二天,公司財務人員在轉款時卻被農行迎新支行告知:公司賬戶上沒有這筆錢,不能按時劃轉。
彼時,瀘州老窖決定將就此事項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為何要存大筆現金?
掉入迷局:酒企存款 銀行買酒
瀘州老窖當時為何要存這么大筆的現金存款到銀行?追溯到2012年,整個白酒市場銷量下滑,酒企想要將庫存的酒都賣出去,銀行想要拿到大筆存款。在這樣的背景下,酒企和銀行的“資源互換”應運而生。
簡單來說,就是酒企將錢存入銀行,而銀行則以團購價格拿到酒后,幫酒企賣酒。
而瀘州老窖具體的“資源交換,助力營銷”方案是:
1、 瀘州老窖將5000萬元為單位以定期方式存入銀行一年,合作銀行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一年定期利率上浮10%付息給瀘州老窖,瀘州老窖與銀行簽訂存款及開銷戶協議進行約定;
2、合作銀行通過該存款,獲取存貸差收入,以團購價購買瀘州老窖指定產品;銀行業(yè)可以向客戶推薦,主要由客戶購買。每5000萬元存款對應購酒在600萬元以上,先購酒后存款,存款數額以此類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