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媒體報道稱,兩家App開發(fā)商6月4日控告蘋果公司,主張?zhí)O果公司將App銷售管道集中在自家App Store的行為抑制了市場競爭,涉嫌壟斷。
臺灣鉅亨網6月5日報道,總部位于加利福尼亞州的App開發(fā)商Donald R. Cameron和Illinois Pure Sweat Basketball向當地法院起訴,指控蘋果iPhone只能通過自營的App Store下載App的行為違反競爭。
蘋果也要求所有非免費App必須向開發(fā)商收取銷售額的30%作為傭金。
報道稱,消費者近日呼吁最高法院裁定蘋果涉及壟斷,法院認為消費者可向蘋果提起反壟斷訴訟,而6月4日這兩家App開發(fā)商提出的訴訟類似于此。
法院目前尚未就上述兩個案件作出判決。無獨有偶,歐盟監(jiān)管機構也收到蘋果競爭對手瑞典斯波蒂菲公司的投訴,目前訴訟調查正在進行中。
報道介紹,蘋果沒有立即回應訴訟相關的置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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