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北方大學教授羅伯特·亞歷山大說:“根據(jù)各州在眾議院和參議院的議員數(shù)目決定選舉人票的數(shù)量,使得人口較少的州擁有與其人口不成比例的選舉權。另一方面,‘勝者全得’規(guī)則加強了兩黨制,并使結果不確定的搖擺州最有價值。”
選舉人團制度有很多地方飽受爭議。最大爭議是,公民需要通過一群中間人來選舉總統(tǒng),特別是選舉人是否必須把票投給在該州獲勝的候選人。事實上,在2016年的總統(tǒng)選舉中,有7位選舉人更改了自己的選票,這個數(shù)目高得不同尋常。但更令人反感的是,在普選中獲得最多選票的候選人可能選不上總統(tǒng)。
美國人覺得自己好像在直接投票選舉總統(tǒng),盡管他們隱約記得有一個選舉人團,但許多人仍可能以為是自己在投票選舉總統(tǒng)。在2000年和2016年選舉之后,人們才開始提高對該機構的認識,但只有真正對政治感興趣的人知道細節(jié)。事實上幾乎沒有人知道選舉人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