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在日本最高法院前怒斥判決結果有違正義(《河北新報》)
綜合日本時事通訊社、《河北新報》18日報道,日本最高法院17日對福島災民提起的4起集體訴訟作出裁決,宣判政府無責。這一結果引發(fā)福島災民的強烈不滿,怒斥判決有違正義。
對于17日的判決結果,福島當?shù)孛癖娂娂姳硎?ldquo;不能接受、不服氣”,他們聚集在最高法院門前,大聲怒斥政府壓根不管災民。原告方代表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對我們造成了很大影響,核事故的危害也不會消失,所以我們堅持追責到底”。
雖然日本最高法院判決政府不用對福島核事故負法律責任,但主審法官菅野博之在補充意見中表示,政府最大的責任應該是“救濟災民”。“福島核事故發(fā)生后,眾多居民被迫疏散避難,生活受到重大打擊。而且,日本各電力公司是按照政府政策建設的核電站,于情于理政府應擔負起救濟災民的最大責任”。
在此次日本最高法院的判決中,提起訴訟的居民方表示,日本地震調查研究推進部在2002年公布了地震預測“長期評估”,日本政府本可以預測海嘯的到來。但政府并沒有行使其監(jiān)督權力,如果政府命令東京電力公司采取措施應對海嘯,那么福島核事故本可避免。政府方則表示,“長期評估”并不可靠,不能預防實際發(fā)生的大規(guī)模海嘯。這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對于福島核事故中日本政府的相關責任作出判決。此次判決有可能對目前在日本全國進行的其他約30起類似案件產(chǎn)生影響。(海外網(wǎng)/王珊寧 實習編譯/陳柳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