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臺記者當?shù)貢r間14日獲悉,歐盟外長會議通過決議決定對伊朗實施制裁,理由是“伊朗向俄羅斯提供彈道導彈用于攻擊烏克蘭”。
歐盟理事會當天發(fā)布公報說,7名個人和7家實體因上述原因受到歐盟制裁。
公報中說,制裁名單包括負責開發(fā)并轉讓無人機、導彈和相關技術的個人和實體,其中包括3家伊朗航空公司、2家采購公司和2家參與生產用于發(fā)射火箭和導彈的推進劑的公司。此外,還包括伊朗國防部副部長賽義德·哈姆扎赫·加蘭達里(Seyed Hamzeh Ghalandari)、伊朗伊斯蘭革命衛(wèi)隊官員以及伊朗航空制造工業(yè)公司(HESA)和航空航天工業(yè)組織(AIO)的相關負責人。以上對象將受到資產凍結和前往歐盟的旅行禁令等制裁。
歐盟方面今年3月份曾表示,如果伊朗向俄羅斯轉讓彈道導彈和相關技術用于對付烏克蘭,歐盟將迅速作出反應,包括采取新的重大限制措施。上個月,美國援引其與盟友分享的情報聲稱,俄羅斯已從伊朗獲得彈道導彈用于襲擊烏克蘭。在美國提出指控后,伊朗總統(tǒng)佩澤希齊揚表示,自8月上任以來,伊朗政府沒有向俄羅斯轉讓任何武器。伊朗外長阿拉格齊日前也在社交媒體上發(fā)文說,伊朗和俄羅斯之間的軍事合作并不是新鮮事,其歷史可以追溯到烏克蘭危機之前。但他同時強調,伊朗沒有向俄羅斯提供彈道導彈。(總臺記者 朱曦莉)
(來源:央視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