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13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同法)網(wǎng)約車司機為了多拿停運損失費,與汽車維修公司串通偽造虛假維修證明,沒想“偷雞不成蝕把米”。日前,同安法院開出多份罰單,不但網(wǎng)約車司機受罰,維修公司也被罰5萬元。
經(jīng)查,陳某駕駛小型汽車在未查明車后情況下倒車,與網(wǎng)約車司機梁某駕駛的小型新能源汽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交警判定陳某全責。后梁某訴至同安法院,要求陳某賠償其維修期間7天的停運損失。梁某提供了廈門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出具的證明。
梁某在庭審中多次陳述并明確其名下網(wǎng)約車,于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30日在廈門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維修。法院依被告陳某申請,依法向相關部門調取該車輛行駛軌跡信息及照片,發(fā)現(xiàn)該車輛在上述期間在廈門市范圍內均有營運記錄。
梁某查看該車輛行駛軌跡信息及照片后,仍然陳述其并未使用該車輛進行營運。為此,法庭當庭指令其出示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30日營運接單平臺,發(fā)現(xiàn)梁某在上述期間仍有接單記錄。梁某辯稱系利用其親戚車輛從事營運活動,但未能提供相應證據(jù)予以證明。
同安法院認為,梁某、廈門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在民事訴訟中作虛假陳述、出具虛假證據(jù),干擾正常司法程序,浪費司法資源,妨礙人民法院審判活動,遂作出判決:對梁某處以罰款4000元,對廈門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處以罰款50000元。
無獨有偶,同安法院在審理邱某與何某、廈門某建材有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也查明網(wǎng)約車司機邱某亦在庭審中對停運時長作了虛假陳述,依法對邱某處以罰款3000元。
法官提醒
提供虛假證據(jù)可能獲刑
據(jù)統(tǒng)計,2022年以來,同安法院受理停運損失案件210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占比 21.04%,同比增長87.2%,停運損失案件增長明顯。同時,在停運損失案件中,停運時長是該類案件的爭議焦點及審理難點。一些人也因此動起了“歪腦筋”,在維修證明時長上做起了“手腳”,偽造證據(jù)進行“碰瓷”式訴訟,企圖因此獲利。
法官提醒,在法庭上作虛假陳述或者提供虛假證據(jù),非但難以“勝訴”,還有可能收到“罰單”,甚至構成虛假訴訟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