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3
廈門多種形式來解決住房問題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廈門也是一直在努力,堅持雪中送炭,防止投機炒作,可謂“費盡心思”。
廈門從2006年開始,就將推進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為一項重要民生工程來抓,10余年來廈門的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創(chuàng)造了保障房政策的“廈門藍本”。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針對城市化快速推進背景下如何解決“居者有其所”的問題,秉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不斷加以完善,努力建立健康、有效、可持續(xù)的住房保障體系。

主要表現(xiàn)在2點:
一是堅持雪中送炭。保障房建設的目的是“?;?rdquo;,即旨在解決中低收入居民的居住需求,為沒有經濟能力或短期內沒有能力購買商品房的居民提供比較穩(wěn)定的居所。
二是確保居住屬性。保障房實行嚴格的準入退出機制。申請家庭實行全員實名制,且一戶申請家庭只能申請一套保障性住房。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可以長期居住,但不鼓勵上市交易。
在制度設計上,明確了交房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交易時要向政府繳交增值收益等限制措施,有效防止對社會保障性住房的投機炒作,確保了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屬性。
截至目前,廈門已通過多種形式來解決住房問題: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保障本地市民和人才引進。
例如,大力加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在讓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
努力讓廈門中低收入和“夾心層”住房困難家庭及來廈穩(wěn)定就業(yè)的新市民住有所居;
通過加快社會保障性公共租賃房建設,讓短時間來廈工作的人才或其他工作人員能夠得到基本的住房保障。(鄭熹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