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檢對象
覆蓋超市、農貿市場及周邊的現制現售食品經營單位、食堂、傳統特色食品經營單位、餐飲和連鎖餐飲服務單位
抽檢重點
易添加硼砂的食品,包括肉粽、堿面、肉丸、碗仔粿、粿條等
抽檢方式
快速檢測60批次,評價性抽檢20批次

市場監(jiān)管執(zhí)法人員運用快檢手段,對食品是否添加硼砂進行現場檢測。(市食安辦供圖)

市場監(jiān)管執(zhí)法人員進行現場抽檢。(市食安辦供圖)

▲硼砂有毒性,不能作為食品添加物。(圖片來自網絡)
臺海網1月4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因長期在所售食品油蔥粿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在思明區(qū)開小吃店的洪某寶日前被思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被處支付懲罰性賠償金68萬元。作為廈門市首例食品安全領域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這起案件一經報道便引起廣泛關注(詳見本報2018年12月28日B03版《油蔥粿摻硼砂 店老板被判刑》)。
食品非法添加硼砂的“潛規(guī)則”在廈門是否還普遍存在?市食安辦昨日專門通報了近期對全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抽檢情況,尤其是對傳統食品添加硼砂的抽檢情況。檢測結果顯示,80批次樣品沒有一例檢出硼砂。
快速檢測+評價性抽檢 均未檢出硼砂
2018年11月,市食安辦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采取突擊抽檢方式,對廈門市80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展開隨機抽檢。
此次抽檢的對象覆蓋超市、農貿市場及周邊的現制現售食品經營單位、食堂、傳統特色食品經營單位、餐飲和連鎖餐飲服務單位,其中既有廈門傳統小吃店,也有農貿市場現做現賣的攤點。檢測的重點是容易添加硼砂的食品,包括肉粽、堿面、肉丸、碗仔粿、粿條等。
80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每家抽檢一個批次。80個批次樣品中,快速檢測60批次,評價性抽檢20批次,沒有一例檢出硼砂。
“硼砂難以直接通過現場檢查發(fā)現,必須借助檢測手段。”市食安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運用快檢手段現場進行檢測后,對于快檢結果為疑似陽性的樣品,還要送往實驗室進一步檢測,轉入監(jiān)督抽檢。對檢測不合格的食品要追根溯源,立案查處,并將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部門。評價性抽檢是為如實評價某種或某幾種食品安全狀況而進行的抽檢。主要方式是隨機確定抽樣區(qū)域和場所,檢測人員以消費者身份,在商家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樣品抽檢。這種方式較隱蔽,結果也更客觀。“我們對這次檢測結果感到滿意,”市食安辦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充分說明從2016年起對硼砂的持續(xù)治理取得扎實成效,廈門市食品非法添加硼砂現象被基本鏟除。”
打擊食品行業(yè)“潛規(guī)則” 今年力度不減
硼天然存在于自然界,用于食品加工制造的歷史相當悠久,添加在食品中,確實可以起到防腐作用。但硼砂作為化工原料,是不允許添加在食品中的,特別是如果要在面食、肉粽中使用硼砂,起到改善口感及防腐作用,就需要相當大的量,這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我們對食品安全的認識,是隨著科學進步、監(jiān)管發(fā)展而不斷提升的。在食安監(jiān)管不斷完善的今天,食品生產經營者更要提升守法經營意識。”市食安辦工作人員說。
2016年以來,市食安辦牽頭全市各區(qū)各部門,持續(xù)開展食品非法添加硼砂專項整治工作。整治啟動之初,部分傳統食品從業(yè)者還對整治硼砂心懷疑慮,認為用傳統工藝制作出來的食品吃了并沒有問題。隨著整治行動的深入推進,他們也開始認識到硼砂對人體的危害,并積極尋找改進工藝的辦法。專項整治行動啟動當年就收到良好效果。2016年年底,市食安辦針對300批次畜禽肉、蔬菜、水產品、糕點等食品開展評價性抽檢,檢測項目包括硼砂在內的多項指標,抽檢合格率高達99.33%。2017年,市食安辦牽頭開展治理危害食品安全的十類“潛規(guī)則”專項行動,再次將食品非法添加硼砂列為“潛規(guī)則”之一。2019年,這項行動仍將持續(xù),加大對食品非法添加硼砂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