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搶注“百度云”,狀告百度被判敗訴
郭某注冊了“baiduyun”域名,本想將這域名出售獲利,不料,他搶注域名的行為卻被法院判決認定構成侵權,因此被判將涉案域名轉移給原告百度在線公司。
原來,郭某幾年前注冊了域名“baiduyun.com”。后來,郭某的注冊行為引起了百度在線公司的注意。對此,百度在線公司認為,郭某搶注該域名侵犯其注冊商標權。于是,百度在線公司向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仲裁與調(diào)解中心提交了投訴書,請求裁決郭某持有的baiduyun.com域名歸百度在線公司所有。
很快,仲裁中心就作出了裁決,認定郭某存在惡意注冊和使用涉案域名的情形,因此裁決要求將涉案域名轉移給百度在線公司。
不過,仲裁中心裁決后,郭某很快就起訴到思明區(qū)法院,請求法院判決確認其持有的baiduyun.com域名不侵犯被告百度在線公司的商標權,而且該域名歸原告郭某合法所有。
思明區(qū)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百度公司的“百度”、“baidu”商標廣泛宣傳、知名度高,比較早就提出“云”概念,郭某無合法在先權益持有域名,其間未對域名進行使用。
因此,思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最終判定郭某應將涉案域名轉移給百度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