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4月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文 楊希/漫畫)如果有人讓你名下幫忙掛套房產(chǎn),還給你幾萬塊錢,千萬不要被“好處費”蒙蔽了雙眼,其中風險巨大!
近日,思明法院發(fā)布這樣一起案件,張先生讓小文(均為化名)幫忙名下掛套房產(chǎn),事成后給好處費6萬元,小文心動答應了。沒想到后來小張沒有按時還房貸,房子被銀行凍結,導致小文的征信受到影響,有了污點。
張先生看中了一套房產(chǎn),想買入投資。但他屬于限制高消費人員,房產(chǎn)無法過戶到自己名下。在老鄉(xiāng)的引薦下,小張認識了有廈門戶口但名下無房產(chǎn)且無貸款的小文。
“為了規(guī)避多套房貸款利率高的問題,我想請你作為名義產(chǎn)權人,代持房產(chǎn)兩年,兩年后我會將房產(chǎn)出售。”小張告訴小文,她只要在辦理過戶和貸款時配合到場簽名就行,這一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費用均由小張?zhí)幚?,他也會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小張再三保證自己不會給小文的征信產(chǎn)生污點,同時他還許諾給小文6萬元好處費。
在中介公司居間下,小張與房東簽訂房產(chǎn)買賣合同。不久后,房屋產(chǎn)權登記到小文名下,按照小張的要求,小文將房屋作為抵押物,向銀行貸款并辦理了抵押登記,雙方約定由小張償還房貸。
不料,小張只還了3個月的貸款就沒再償還,銀行申請仲裁裁決并申請財產(chǎn)保全,法院查封凍結了掛在小文名下的房屋產(chǎn)權,小文的征信也因此受到影響。小文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她與小張之間的委托代持關系,并把名下這套房產(chǎn)權利人變更登記至小張名下,小張要立即向銀行償還借款的全部本息。同時,小文要求銀行協(xié)助其辦理征信污點涂消。
法院審理認為,小文明知小張為規(guī)避相關政策仍參與代持,小張作為限制高消費人員卻找人代持房產(chǎn),該約定有違公序良俗,所以代持合同關系應認定為無效。由于小文名下這套房屋已被銀行另案查封、凍結,小文要求變更其產(chǎn)權登記,客觀上已無法履行。此外,因抵押合同是小文和銀行訂立的,所以她要求小張向銀行償還借款本息,缺乏法律依據(jù)。而銀行基于抵押合同的履行情況,申報小文征信情況,并無不當,小文要求其辦理征信污點涂消,依法不能成立。
最終,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小文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