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12月1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曾藝軒 通訊員 司小宣/文 楊希/漫畫)裝修公司老板觸電身亡,拖欠的裝修款誰來償還?全款買房竟“不合格”,購房人該如何維權?居民被狗驚嚇摔倒受傷,誰擔責……
近期,翔安區(qū)的村(居)法律顧問們接到了不少與經濟糾紛和鄰里糾紛有關的咨詢。當遭遇這些糾紛,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快來看看村(居)法律顧問如何為居民排憂解難。
裝修公司老板觸電身亡,欠的裝修款誰還?
此前,翔安區(qū)金海街道居民林女士給裝修公司老板轉賬5萬元,準備裝修房子。不料,裝修工程還沒動工,裝修公司老板就在別的地方干活觸電身亡。老板未婚,有一套房,這套房產現(xiàn)在在老板父親手里。林女士咨詢說:“我的裝修款能追回來嗎?”
對此,村(居)法律顧問張政鴻律師建議,林女士可以要求包括裝修公司老板父親在內的遺產繼承人償還其裝修款。因為,林女士與裝修老板達成了裝修合同,所以她有權向裝修老板的財產繼承人要回5萬元裝修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被繼承人死亡后,如果沒有遺囑、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等,通常發(fā)生法定繼承,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裝修老板去世后,其遺產繼承人應當先清償林女士的5萬元債務。所以,林女士可以整理好有關支付憑證,向法院起訴,要求裝修公司老板的繼承人償還有關債務。
全款買房竟“不合格”,如何維權?
翔安區(qū)金海街道居民李先生咨詢說,3年前他在外地全款買了一套房產,但開發(fā)商至今沒有辦理房產證,后來他才知道原來自己買的房子驗收不合格。他咨詢說:“我該怎么維權?”
村(居)法律顧問張政鴻律師說,李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開發(fā)商解除購房合同并賠償損失。因為,開發(fā)商在驗收不合格情況下,無法取得預售證明,屬于違規(guī)銷售。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李先生已經買房14年但一直未能辦理房產證,由于房屋驗收不合格,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賠償損失。
被狗驚嚇摔倒受傷,誰擔責?
翔安區(qū)大嶝街道居民王女士不久前遭遇一起意外事故。她在騎電瓶車途經鄰居家門口時,因鄰居飼養(yǎng)的黑色大型犬追逐電瓶車,導致她受驚嚇摔倒膝關節(jié)受傷,后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王女士咨詢說,她是否可以要求鄰居承擔責任?
村(居)法律顧問王志祥律師說,可以。因為飼養(yǎng)動物的危險性并不僅限于身體上的直接接觸導致的傷害,包括給他人造成驚嚇也屬危險情形。鄰居作為犬只的飼養(yǎng)人未盡到管理義務,應承擔相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