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微博)9月19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記者 郭桂花 通訊員 臺婷) 昨日,廈門中院涉臺案件審判庭首次舉行公眾開放日,此次主題是涉臺審判公開公正,回應臺胞司法需求。當天,公眾代表在數字化的涉臺審判法庭旁聽了一起涉臺走私毒品案件審理全過程。
何某是臺灣居民,他在臺灣因犯欺詐罪被判刑,由于是取保候審,何某托人通過非法途徑來到廈門。在廈門一年多的時間里,何某沒有工作,于是打算購買毒品走私到臺灣謀利。
何某自己沒錢,便找到朋友籌集資金,還找來船老大“金杯”一起商議走私毒品事宜。2012年11月1日,何某和“金杯” 商定第二天在高速公路福清出口處會合,何某跟船押運毒品。
11月2日上午,何某睡過頭了,急急忙忙開車趕往福清,結果在半路上接到“金杯”的電話,說他錯過了接頭時間,走私船已經出發(fā),此次交易取消。
之后,何某返回位于國貿新城的暫住處,他一下車就被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他隨身攜帶的10包冰毒也被當場繳獲,共計9978克。
檢察機關認為,何某違反中國大陸對毒品的管制規(guī)定,走私、運輸毒品9978克,其行為應以走私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雖然他沒有走私成功 ,但已著手實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沒有得逞,屬于犯罪未遂。
在庭審過程中,參與旁聽的人員都可以從涉臺審判法庭的大屏幕上,同步看到實時庭審筆錄、相關證據的展示等。有關人士認為,此舉是審理案件增強透明度,提高公信力的良好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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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力資源機構
來廈辦公有“房補”
臺海網(微博)9月19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記者 黃懷) 記者昨日從市公務員局獲悉,《廈門市建設區(qū)域性人才市場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近日出臺,我市將建設對臺人才交流合作區(qū)域性中心,加強臺灣人才服務保障。對應邀來廈設立機構的臺灣人力資源機構,我市將給予購買自用辦公用房補貼或租賃自用辦公用房補貼。據介紹,購房補貼一般分五年逐年核發(fā),第一年核發(fā)購房補貼總額的40%,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核發(fā)購房補貼總額的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