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 “其實是誣告”
“涉嫌盜車”的小馬被刑拘后,一直不承認盜竊,他一再辯解說,自己是“花錢買車”。
警方問他,拿什么證明自己是“花錢買車”?小馬就說出了另一個版本的真相。
原來,去年3月2日,雙方商量好,這輛二手富康車以9400元的價格成交。當時,小馬還帶著王某去銀行取款。取款后,小馬當場就將購車款付給了王某。
聽了小馬的解釋后,警方也很重視,立即去調取了銀行監(jiān)控錄像。監(jiān)控顯示,3月2日當天,王某和小馬確實二人一起去銀行取款。
看了錄像后,民警起了疑心,立即通知王某再度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5月8日,王某到派出所后,一看監(jiān)控錄像,就知道瞞不住了,立即承認自己是報假案誣告小馬。“小馬偷車完全是我捏造的。”王某交代說,他收到小馬付的購車款后,由于小馬一直拖著不過戶,他又覺得車“賣得太便宜”,就起了貪念。
后悔 “不該太貪心”
“我不該太貪心,想留住富康車?!蓖跄痴f,剛開始,他只想通過報警,把富康小轎車拿回來,沒有考慮到小馬會被追究刑責。后來,警方抓到小馬后,通知他去當場對質時,他害怕自己報假警被發(fā)現(xiàn),就只好以一個謊言去掩蓋另一個謊言了。
購車的小馬很倒霉,他原本是從事二手車交易的個體戶。原本以為可以從中賺幾千元差價,沒想到還為此被刑拘了3天。幸好,警方通過調查,最終還他清白,于5月8日將他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