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2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倉庫班長監(jiān)守自盜,偷走公司1萬多個手機殼。近日,海滄區(qū)法院針對這樣一起盜竊案作出一審判決,“內賊”王某因犯職務侵占罪獲刑。
王某今年29歲,原本是廈門一家公司的倉庫班長,負責倉庫的日常管理,具有開具出廠條等職務便利。經審理查明,2014年4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張某和王班長經合謀,利用王班長的職務便利,由王班長開具虛假出廠條,多次竊取公司手機殼藏匿于海滄區(qū)的一個倉庫,并由張某負責銷贓獲利。
隨后,他們的同伙蔡某、胡某(均另案處理)等人到上述倉庫,將倉庫內25箱共計11223個手機殼拿走。之后,他們將手機殼藏匿于海滄區(qū)一民宅內。
經鑒定,上述被盜手機殼價值共計人民幣199595元。案發(fā)不久后,王班長在公司被抓獲歸案。緊接著,張某在其暫住處被抓獲歸案。案發(fā)后,上述被盜手機殼被查獲,目前已經發(fā)還被害單位。
近日,海滄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班長及其同伙張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