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局一
自稱是女高管有內部房源,騙朋友賣掉房子湊齊首付款
孫女士原本在思明區(qū)有一套160多平方米的房子,20多歲的孩子已經成家立業(yè)。孫女士夫妻倆覺得房子太大,想換一套小點的住。去年3月,她從朋友鄭倩處得知,后者手中有五緣灣某小區(qū)的房源可以兜售。
孫女士說,自己和鄭倩的男友蘇某是老鄉(xiāng),與鄭倩結識但未深交,曾聽她說起自己是某國企的財務高管。鄭倩出門以奧迪車代步,常出入高檔會所,住在高檔小區(qū)里,還喜歡逛珠寶店。所以,當鄭倩說起這些是開發(fā)商捂在手中的房源時,孫女士深信不疑。
在確定買房之前,孫女士還去實地看過房子。當時鄭倩掏出鑰匙,打開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子,說這套房子她通過內部關系只要500多萬元,比市場價便宜了至少100萬元??催^房源后,孫女士下定決心要買。
很快,孫女士將自己的房子低價賣出,再將140萬元首付款交給了鄭倩,后者說因為房子一直未對外發(fā)售,房產證等證件都沒辦,“辦下來至少要到年底,可以先住進去,到年底時房產證辦下來,再結清尾款”。
房屋漏水引來真房東,才得知房子是租來的
去年6月,樓下的居民發(fā)現天花板漏水,要孫女士幫助維修。物業(yè)知道此事后,拿出登記表,比對發(fā)現這套房子是出租狀態(tài)。在物業(yè)的通知下,房東趕來現場。孫女士和房東一碰面,才得知原來房子是鄭倩租來忽悠她的。當時,孫女士差點暈過去。
“礙于朋友關系,當時我沒想到要報警,只想拿回房款。”孫女士說,鄭倩一再保證會及時還錢,后來在孫女士的多次催討之下,鄭倩才將大部分房款歸還給她。孫女士回到原來的小區(qū),買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居住。“這半年里,我等于損失了300萬元。”孫女士說。
后來,孫女士從側面了解到,其實這家國企公司里并沒有叫鄭倩的財務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