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勁超 圖
臺海網(wǎng)10月24日訊 據(jù)海西晨報報道 近日,市建設(shè)局公布了《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本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和家庭收入(資產(chǎn))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新標準》),這是繼2015年公布的標準到期后發(fā)布的新一版標準。此次對原標準進行了更新調(diào)整,《新標準》將更貼合市民收入實際情況。
從今年10月13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我市配租保障性租賃房、市級公共租賃住房時,都將按照此標準審核本市戶籍家庭的申請資格。
其中,本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本市戶籍家庭社會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積標準較上一版均沒有變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高于12平方米的本市戶籍家庭,仍舊屬于住房困難之列。
新變化主要體現(xiàn)在申請保障性租賃房,部分家庭收入(資產(chǎn))標準放寬了(具體調(diào)整內(nèi)容見表格)。另外,《新標準》增加了申請市級公共租賃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收入標準:若欲申請市級公共租賃住房,1人戶家庭的年收入應(yīng)不高于8萬元,2-3人戶家庭年收入應(yīng)不高于20萬元,4人及以上戶家庭年收入應(yīng)不高于25萬元。
目前,珩琦公寓、園博公寓、后吳公寓三個市級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正如火如荼開展建設(shè)。建成后,運營企業(yè)安居集團(咨詢電話:968383)將根據(jù)需求安排部分房源,分批面向本市戶籍符合申請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