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朱黃/整理)一先生:我是江西人,今年40多歲,目前在廈門當保安。去年10月,老鄉(xiāng)幫我介紹了一個女朋友,40多歲,相處了一周后她就主動跑到我宿舍和我發(fā)生關系,然后主動提出想和我結婚。
她還說她在廈門有套房子,結婚根本就不需要男方再給禮金,但她母親要面子,要求男方“象征性”地給些禮金,最后我象征性給了她3萬元。
哪知,等我準備和她去領取結婚證時,她故意拿了她前夫的戶口本過來,導致我們沒法登記。之后幾天,她故意找茬跟我吵架,現(xiàn)在打電話也不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