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適房申請戶 可申請轉為保障性租賃房
導報記者從市保障辦了解到,第九批經(jīng)濟適用住房申請戶在選房后,可以在2015年3月31日之前申請轉為保障性租賃房。
同時,由于這一批申請戶已經(jīng)審核公示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條件,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將按已審核的結果確定租金補助比例并簽訂租賃合同,各區(qū)住房保障辦則會按照經(jīng)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確定的租金補助比例簽訂租金補助合同。
據(jù)了解,第九批經(jīng)濟適用住房位于翔安洋塘居住區(qū),屬于期房,將于本月27日-31日期間進行選房。選房后,申請戶未按照規(guī)定申請租賃的,則視為選擇購買經(jīng)濟適用房。具體的銷售合同簽訂、繳交購房款按項目建設進度另行安排。買不起保障房 符合條件可申請租房過渡
第七批保障性商品房申請戶也有了變通的方法。導報記者了解到,這一批保障性住房申請戶如果家庭收入符合存量保障性租賃房申請家庭過渡收入控制標準的,允許選房后在2015年3月31日前申請以租賃的方式進行過渡,過渡期為一年。
提出租賃申請的申請戶,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將會在明年5月31日前對其家庭收入進行復核,復核家庭收入的時間段為2014年1月-12月。其中,對符合過渡收入控制標準的,確認其過渡租賃資格,并在交房前簽訂過渡租賃合同。過渡期滿后,統(tǒng)一按屆時的住房保障政策進行管理。
對不符合過渡收入控制標準的這一批次申請戶,則依然保留其購買保障性商品房資格。不過,如果申請戶在選房后未按照規(guī)定申請以租賃方式過渡的,視為選擇購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