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浪金融曝光臺收到了劉先生對中國平安人壽保險黑龍江分公司的投訴。劉先生投訴稱, 2016年10月,他給年老的母親購買了平安人壽的一款老年防癌險,然而在2017年6月母親被診斷出患有喉癌想申請理賠時,平安人壽卻以帶病投保為理由拒絕賠付。
50多歲的母親身患喉癌,或無法說話

2017年6月初,劉先生母親因喉嚨不舒服在哈爾濱醫(yī)院進行治療,6月底被診斷為患有喉部鱗狀細胞癌。得知母親患喉癌,劉先生心痛不已。好在他此前于2016年10月為母親購買了保額為20萬元的平安人壽康壽寶老年防癌險,并繳納了第一期保費。
2017年7月13日,劉先生向中國平安人壽保險黑龍江分公司提出理賠,但令劉先生憤怒的是,平安人壽保險拒絕了理賠申請,同時宣布解除合同并拒絕退還保險費。劉先生原本還期待用理賠款幫助母親完成后續(xù)治療。
此后,劉先生與保險公司進行了多次交涉,均無功而返,不得不四處借錢給母親治病。由于病情耽誤時間過長,目前劉先生母親癌細胞已經(jīng)擴散,病情危重。
買保險容易,理賠難于上青天

劉先生向金融曝光臺表示,平安人壽拒絕理賠的理由是,在投保前兩年,也就是2014年,他母親曾被診斷出腦梗,而在2016年投保時未如實告知,因此拒絕理賠。
劉先生提供的“人身險理賠通知單“顯示:“經(jīng)審核,被保險人投保前存在有影響本公司承保決定的健康狀況,而投保人在投保時未如實告知,嚴(yán)重影響了本公司承保決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做出上述決定。“
劉先生隨后調(diào)取了母親的病例,發(fā)現(xiàn)母親曾被診斷為腦血栓形成而不是腦梗,且母親后來沒有半身不遂,她和普通人一樣可以正常行動。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劉先生認(rèn)為母親沒有患平安人壽免責(zé)項中羅列的病狀,因此他不認(rèn)為自己“未如實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