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9月26日訊 據福建日報微信報道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辦公室發(fā)布《關于申報引進臺灣建筑師團隊開展農村人居環(huán)境整治陪伴式服務省級補助村莊的通知》,請各相關單位抓緊組織申報引進臺灣建筑師團隊開展農村人居環(huán)境整治規(guī)劃設計提升和陪伴式服務村莊項目。
一、申報范圍及補助標準
對于委托臺灣建筑師(含文化創(chuàng)意)團隊提供1年以上、以提升農房建筑風貌(包括新建農房和農房整治)為主要服務內容、開展陪伴式設計服務指導的村莊(若干村莊打包簽訂合同的,按一個項目計算),服務費用50萬元以上的,省級補助每個村(項目)50萬元(不含廈門)。
二、申報條件
申請補助資金的村莊,應是已與臺灣建筑師(含文化創(chuàng)意)團隊簽訂服務合同,合同服務期限1年以上,并在申報時已開展6個月以上陪伴式服務。
臺灣建筑師團隊應確保能提供1年以上陪護式服務,且平均每月指導服務不少于10天。
三、申報材料
申報村莊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并附電子文檔):
?。ㄒ唬┡_灣建筑師團隊陪護式服務村莊申報表;
?。ǘ┐迩f規(guī)劃設計咨詢陪護式服務合同(復印件);
(三)規(guī)劃設計咨詢方案和效果圖等技術圖紙;
?。ㄋ模╉椖繉嵤┖竽荏w現設計意圖的實景照片(不少于10張);
四、申報要求
請各設區(qū)市建設局積極組織所轄縣(市、區(qū))申報,申報材料由縣級住建部門審核蓋章后報設區(qū)市,設區(qū)市建設局審核后于10月15日前報送省廳,經省廳召集有關專家審核后公布補助村莊名單。
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不得重復申報、弄虛作假。縣級住建部門應對轄區(qū)內申報項目逐個現場核實后報送。
省住建廳聯系人:何佰昭、劉炳輝;
聯系電話:18305926789,15806036389;
郵箱:2581721934@qq.com
(來源:福建日報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