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地票
2008年12月6日的拍賣會上,重慶首張300畝的地票指標由民營企業(yè)重慶玉豪龍公司競得,2560萬元的競價高出起拍價1280萬元。重慶在全國首創(chuàng)了地票交易制度。
所謂“地票”,指包括農村宅基地及其附屬設施用地、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用地、農村公共設施和農村公益事業(yè)用地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過復墾并經土地管理部門嚴格驗收后產生的指標。這些指標被開發(fā)商購得,將之用于開發(fā)。
“地票”這個聽起來并不“洋氣”的東西,卻給當地農民帶來了實惠。通過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地票”可以在全市范圍內公開拍賣,每畝地農民可獲得10多萬的收入。
南海·農村股份合作制
1992年,在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qū),農民通過土地承包權獲得配置股權,將手中的土地交給村集體成立的經聯(lián)社或經濟社統(tǒng)一經營。經聯(lián)社或直接出租土地,或建成廠房出租,獲益后給農民分紅。
在南海區(qū)夏西村,村民的股份根據股員的年齡分為五檔:10周歲以下0.3股,11~20周歲0.6股,21~30周歲0.9股,31~40周歲1.2股,41周歲以上1.5股。2011年,夏西村每股近3000元,這意味著每位40歲以上的村民每年可分紅4000元以上。
2011年,南海區(qū)村社(組)兩級集體經濟可支配收入達50.8億元,全區(qū)村社(組)兩級分紅總額為23.37億元。如今,以“南海模式”為代表的農村股份合作制已在珠三角地區(qū)廣泛實行。
成都·種自己的地,賺別人的錢
2007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成都市成為全國城鄉(xiāng)統(tǒng)籌綜合改革配套試驗區(qū)。此后,成都明確了新一輪農村產權改革綱領——“還權賦能”,即不僅把農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權還給農民,而且把由此派生出來的轉讓權,也還給農民。在農地確權的基礎上,土地可以流轉,土地指標可以交易。
鶴鳴村是成都農村產權改革工作的最早試點村。在領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該村農民將1000多畝土地租給了一家名為通達生態(tài)農業(yè)有限公司的企業(yè)。農民每家每年根據流轉土地的多少,能收到一千到幾千塊不等的土地租金。同時,一部分農民還能進入公司打工掙錢?!胺N自己的地,賺別人的錢”是當地村民對這種生產方式的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