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沒獲利反而有虧損
昨天,申某等三人對指控罪名均認可,但余某認為其購買的簡歷信息沒有指控的15.5萬條,而只有兩萬條左右。
申某供述說,他在公司做銷售期間壓力很大,如果完不成業(yè)績,一分錢獎金都拿不到。因經(jīng)常有人私下問他能否將個人簡歷便宜出售,于是就想掙點錢。2016年4月,其發(fā)現(xiàn)公司存在漏洞,客戶憑用戶名和密碼到公司的簡歷庫下載完簡歷信息后,要和公司客服人員確認是否使用完畢,如果客服回復沒有使用完畢,數(shù)據(jù)就又恢復到初始的狀態(tài),他便可以將這些新生成的個人簡歷再賣給他人牟利。
因獲取簡歷需要客服人員配合,申某就找同事李某幫忙,每次會發(fā)給對方200元微信紅包。“后來李某覺得錢少,我答應每1000份簡歷給他200元。”
雖然申某并未明確告知李某做什么,但李某心知肚明,他曾提醒過申某,別賣太便宜。李某當庭承認,如果賣得太便宜,就不值得做。除了幫申某的忙,自己也有貪圖小便宜心理。李某稱,申某給了他4萬元好處費。
余某是申某的老客戶。他供述說,他去年剛跳槽到這家公司,以前的合作伙伴問他能不能搞到便宜的個人信息和簡歷,于是就找申某。余某曾供述,他從申某處購買信息總共花了八九萬元。
當公訴人問及獲利情況,申某稱,為了完成業(yè)績,他曾自己出錢墊資給公司45萬元。算上這筆錢,他非但沒賺,反而還有虧損。
庭審最后,檢方當庭建議對三被告人分別量刑三年至五年、一年至兩年以及四年至六年。法院將擇日宣判。
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17/06-03/824080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