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11日訊 據福建日報報道 日前,《廈門經濟特區(qū)閩南文化保護發(fā)展辦法(草案)》成為輿論關注和坊間熱議的焦點。該辦法提出,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應采取措施,推動閩南話學習、推廣和應用,形成有利于閩南文化保護發(fā)展的語言環(huán)境;教育主管部門應開展閩南方言與文化進校園活動。同時,鼓勵本市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進行普通話、閩南話雙語播報;鼓勵媒體設立和制作閩南話欄目或專題節(jié)目。
眾所周知,交流是語言的基本功能和首要功能。對于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國家來說,擁有一門通用的全國性語言,既能破除溝通障礙、減少語言成本,也可以提高認同感和凝聚力。尤其是隨著信息化和城市化不斷推進,地區(qū)與地區(qū)、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互動愈發(fā)頻繁,語言通用性越強,經濟社會發(fā)展受益就越大。
越規(guī)范越高效、越高效越受益,這正是推廣普通話的原因之所在。早在上世紀50年代,國務院就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普通話。2000年頒布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更是確立了普通話和規(guī)范漢字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除國家政策外,無論社會氛圍還是應用場景,也都在推動普通話逐漸替代方言。
普通話成為通用語言,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方言使用人數漸少、范圍漸窄,存在失傳危機。閩南話同樣如此。一個典型的調查樣本顯示,對于1000條日常閩南用語,祖孫三代人識得率分別為90%、70%和30%,已開始出現(xiàn)語言代際傳承斷裂現(xiàn)象。
方言式微,有人說這是普通話推廣背景下“無需大驚小怪”的必然趨勢,甚至認為包括閩南話在內的方言保護與傳承,會影響和阻礙普通話的普及。實際上,推廣普通話的目的是消除方言之間的隔閡,而不是禁止和消滅方言。換句話說,語言具有多樣性,推廣普通話和保護方言本來就不是非此即彼的對立關系,就像我們可以同時掌握中文和英文等多門語言,兩者并不沖突。
更何況,方言已經不單純是一種工具語言,也成為地域文化的載體,在承載歷史文化和保護文化多樣性等方面有其存在的價值。以閩南話為例,作為公認的完整保留了古代讀音的方言,它的每個音節(jié)、每個聲調都不是憑空產生的,凝聚了閩南文化與智慧的結晶,不只擁有應用價值,還兼具學術價值和文化價值。
保護傳承方言已刻不容緩。應當說,我們過去也曾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護方言,比如通過保護地方戲曲等載體留住瀕危的方言。不過,這顯然屬于本末倒置。試想,如果連閩南話都不會聽、不會說,如何去傳承閩南童謠等口頭文學,又如何去欣賞南音、歌仔戲、高甲戲、答嘴鼓等閩南傳統(tǒng)戲劇、曲藝?
查看此次草案的內容,其中對于保護和傳承閩南話,除鼓勵性的措施外,也提出了硬性要求,明確有關部門的職責,值得期待。推廣普通話,也別丟了方言。因為,鄉(xiāng)音若不在,何處寄鄉(xiāng)愁?(潘抒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