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近期發(fā)布的消息顯示,北京物聯(lián)華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居智能”)違反廣告法及不正當競爭法被罰40萬元。
根據(jù)處罰信息, 2017年12月12日至2022年10月20日期間,華居智能在微信公眾號“華居智能科技”發(fā)布題為“【辦公案例-水利部】”的文章,文章標題中包含“水利部”字樣。2019年12月至2022年10月20日期間,華居智能在官網(wǎng)(http://www.iuhouse.com/)“關于我們”模塊下方發(fā)布宣傳視頻,在視頻第2分27秒的時候展示有標示“水利部”字樣的圖片,在官網(wǎng)“項目案例”模塊中亦發(fā)布標示“水利部”字樣的圖片。華居智能上述案例實際服務對象為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且發(fā)布的上述內容中標注的“水利部”為國家機關。
2019年12月至2022年10月20日期間,華居智能在官網(wǎng) “華居歷程”模塊中描述“2017成為蘋果旗下獨家智能家居品牌”,實際該公司并非蘋果旗下獨家智能家居品牌。
北京市朝陽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處罰信息指出,華居智能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九條第一款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現(xiàn)責令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40萬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廣告不得有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jīng)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來源: 中國網(wǎng)財經(jīng))
